发布时间:2016-01-19 浏览次数:302

来源:中研网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的先导性工程,也是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受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部分的具体内容,从政策制定、政策实施与执行效果角度,在师德建设、教师业务水平、教师待遇、教师管理等方面建立三级评估指标体系,以政策分析和调查研究为基本方法,以政策文本为对象,以相关事实为依据,以客观数据为支撑,进行政策文本分析、利益相关者访谈、问卷调查、专家研讨等。课题组召开了十余次由跨学科、跨领域、跨机构专家参与的研讨会;对28省的有关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访谈了百余名中央和地方的教育、财政、编制、人社等部门负责人与一线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开展了全面、系统的中期评估,总结了成绩,分析了问题,提出了建议。

  一、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突出成就

  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中央与地方各有关部门直面教师工作瓶颈问题,深化改革、大胆创新,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大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突出成就。教师队伍建设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管理制度日渐科学规范,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高,初步培养造就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截至2014年,全国有各级各类普通学校专任教师1507.67万人,比2010年增加102.22万人。具体为:配置状况不断改善,普通小学、初中、高中的生师比,分别从2010年的17.70∶1、14.98∶1、15.99:1,下降到2014年的16.78:1、12.57:1、14.44:1。年龄结构不断优化,中小学教师40岁(不含)以下占55.99%,高校教师45岁(不含)以下占71.65%,均比2010年有较大幅度提高,中青年教师成为主体。学历结构不断改善,其中普通小学、初中、高中的学历合格率,分别从2010年的99.52%、98.65%、94.81%提高到2014年的99.88%、99.53%、97.24%。

  (一)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广大教师,把教师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战略位置,全面规划了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任务

  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教师工作大会。2012年9月7日,国务院隆重召开了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口径的全国教师工作会议,颁布了第一个全面部署各级各类教师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在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随后,教育部会同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编办等部委颁布了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师教育改革、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等方面6个配套文件,抓住教师工作亟需推动的重点领域,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划部署。

  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教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连续3个教师节致以节日祝贺。2013年9月9日,总书记向广大教师致慰问信,希望广大教师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2014年9月9日,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发表《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的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高度来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论述了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要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的“四有”标准,总书记讲话成为新时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行动指南。2015年9月9日,总书记给“国培计划(2014)”北京师范大学贵州研修班参训教师回信,勉励广大教师努力做教育改革的奋进者、教育扶贫的先行者、学生成长的引导者。李克强总理2013年9月9日在大连20中看望师生时强调,教师永远是天底下最受人尊敬的职业,要成为孩子们知识的授予者、人生的引路者、文明的传承者、道德的示范者;2015年9月8日在中南海接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优秀乡村教师代表时指出,广大教师要坚守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播撒创新的火种、促进社会公平,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兴学育才作为为政之先。刘延东副总理也在不同场合,多次就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中央专门研究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2015年6月印发。《计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专门指向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建设走上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师德水平不断提升

  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大中小学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划出中小学教师不可触犯的10种师德禁行行为和高校师德7条红线,提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六个严禁”,构建了覆盖大中小学完整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将师德建设推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

  选树师德典型。先后推出叶志平、侯伯宇、石秋杰、张丽莉、张伟、王强、聂品华、秦开美等一大批优秀教师,塑造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通过“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寻找最美教师”活动、制作特岗教师专题宣传片《田野青春梦》等多种方式,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最真切、最朴实、最可爱、最可学的丰满而立体的形象。带动设立“中国启功教师奖”评选、“希望工程烛光奖”、“桂馨•南怀瑾乡村教师奖”、“希望工程园丁奖”等全国性奖项荣誉与“浙江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湖南最可爱的乡村教师”、“江西省最美乡村教师”等地方性荣誉奖项,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创新师德教育。举办乡村特岗教师巡回报告,从50万特岗教师中遴选15名优秀代表,分赴全国13个省(区、市)30所师范院校开展巡回报告,为在校生上了新学期师德教育第一课。将师德教育作为必修课程,贯穿教师培养培训的全过程。建立师德教育专家库,把师德典型请进课堂言传身教,生动诠释师德内涵。

  加强师德惩处。建立健全重大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教师严重失范行为,出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加大对违反师德行为点名道姓查处曝光力度,同时指导地方教育部门做好隐患排查、受害学生抚慰、舆情应对等工作。

  (三)创新培养培训机制模式,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化水平

  推进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调整师范院校布局结构,形成了以师范院校为主、综合大学共同参与的教师培养格局。扎实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2010-2015年,6所部属师范大学招收5.2万多名免费师范生,落实5.3万多名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全面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制定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与课程标准,推动师范院校调整修订师范生培养方案,加强师德教育与教育实践提高师德教育课程比例,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制度。实施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进80个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带动江苏、河南等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启动,全国超过60%的教师教育院校制定了各具特色的行动方案,推进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改革。创新培训模式,明确新时期教师校长每5年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目标任务,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推进网络研修社区试点,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校长常态化研修机制。实施国培计划,通过“示范性项目”、“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2010-2015年,中央财政投入85.5亿元,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00多万人次。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3年启动至今完成500多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持续推进校长培训,2014年实施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计划,推出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能力提升工程、卓越校长领航工程等,2011-2015年培训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近11.7万人。

  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实施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为核心的高校高层次人才计划,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带头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形成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截至2014年,全国高校共聘任长江学者2251人,其中特聘教授1546人、讲座教授705人。先后有108名长江学者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4人当选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深入实施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每年资助1000名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内高水平大学访学研修。鼓励和支持高校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全国高校引进2164名“千人计划”专家。鼓励和支持高校开展协议工资制试点,以收入分配制度为核心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高校不断优化引才育才制度环境,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科研。

  加强校企合作,培养高素养职教教师。加大培养力度,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中单列中职培养项目,启动实施职教师资本科专业培养开发项目,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每年组织2.4万多名中高职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和企业实践,截至目前培训9万人,同时带动省级培训30多万人。实施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以国家级基地为引领、省级基地为主体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形成。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2011-2014年,全国有26个省(区、市)投入8.11亿元,支持6644所中高等职业院校19254个专业点聘请兼职教师61564人。

  (四)加强优秀评选,提高生活待遇,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教师的地位待遇

  开展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2010年起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每年一届,每届10名;2014年评选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500个、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797名,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998名,中央领导同志看望获奖代表并颁奖。探索推进建立国家教师荣誉制度,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研究,配合国家立法机构深入调研,提交相关材料,推进国家教师荣誉制度立法进程。

  推进落实绩效工资。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地落实绩效工资,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目前全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已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多数地区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稳步推进。

  (五)定向施策,打组合拳,农村教师队伍“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初步形成

  全面规划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力争通过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等八方面政策举措,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待遇。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013年启动至今,中央财政下达综合奖励补助资金43.92亿元,惠及604个县的94.9万名乡村教师。加快建设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截至2014年,中央安排预算内资金141亿元,建设教师周转宿舍25.2万套,入住教师31.2万人,建设规模888.6万平方米。

  培养补充农村教师。一是积极推进地方师范生免费教育。在中央政策示范引领下,目前全国有24个省份采取在学免费、学费返还等方式,实行地方师范生免费教育,每年约有3.4万名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比2009年增加75%。二是着力实施特岗计划。2011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22.6亿元,招聘农村特岗教师30.67万名,覆盖中西部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00多个县30000多所农村学校(村小、教学点)。实施特岗教师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政策,2011年至今,专门面向服务期满并继续留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的特岗教师,在43所高校累计投放8500个招生计划。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标准。特岗教师留任比例超过90%。三是全面推进各地实施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2014年出台《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流动。

  编制职称向农村教师倾斜。一是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2014年出台《中央编办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城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农村、县镇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和教学点,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办法核定编制,确保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等课程,切实解决农村教师编制相对不足、结构性短缺问题。二是教师职称评聘向农村教师倾斜。在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按照新的评价标准和办法评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806人,其中县及以下农村学校教师有240多人,约占总数的30%,拓宽了农村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

  提升农村教师素养能力。实施国培计划,2010-2014年中央财政投入64亿元,培训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30多万人次,其中农村教师706万余人次,占96.4%,完成对640多万中西部农村教师的一轮培训;2015年改革实施,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培训200万人。实施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每年组织连片特困地区2000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国家级培训。

  (六)健全教师管理制度,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极大地激发了教师队伍生机活力

  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2011启动至今,22个省份推进试点改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已经形成全面推进之势。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提高了教师准入门槛,破除了教师资格终身制,提升了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

  着力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开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在总结前期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强调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并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通过改革,进一步拓宽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激发了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信心。研究推进中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动高校教授评审权下放。

  加快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出台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以及幼儿园园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普通高中学校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印发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标准等,规范引导教师校长专业成长,许多标准填补了历史空白。

  加快建设全国教师管理信息平台。形成了幼儿园、中小学、特教、中职、高职高专和本科院校6套指标体系,开发了包含教育部、省、地市、县、学校和教师本人的6级用户的核心信息管理系统,并试点运行成功,极大提高了教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二、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全面完成教育规划纲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进教育工作的重要时期。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全民族的人力资本素质,是未来五年的重要任务,这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从目前看,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一)教师待遇需进一步提高

  与其他行业相比,我国教师工资不高、工资增长幅度低,未能反映出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应具备的地位待遇。农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局面尚未完全形成。吸引、鼓励、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还需要政策引导。

  (二)教师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虽然我国各级各类教师队伍基本具备了合格学历,但面对新时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挑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有待提高。

  (三)教师配置需进一步优化

  我国教师队伍的区域、城乡、学校和学科之间配置还存在较为明显的不均衡,还没有很好地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需要根据学龄人口高峰迁移做适当师资储备。

  (四)教师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教师培训经费标准不够明确,多数地区教师培训经费投入不足。城乡教师编制标准与核定滞后,无法适应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小规模学校与城镇大规模学校的发展需求。

  三、下一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未来五年,必须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全面培养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一)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

  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推动地方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培养“一专多能”的本土化乡村教师。进一步扩大“特岗计划”规模,提高招聘质量。推动地方全面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引导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力争将这一政策扩大到所有乡村地区,同时引导各地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推动地方建立健全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大城乡教师校长交流力度,让优秀教师校长真正走进乡村。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并探索在乡村设立弹性编制教师的具体办法。改革实施国培计划,引导各地加大乡村教师校长培训投入。

  (二)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高师德水平

  推动各地各校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师德行为查处制度,把失德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进一步开展好全国师德楷模、全国师德标兵评选和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表彰,开展好“寻找最美教师”活动,开展好师德研讨活动,并通过多种形式展示“四有”好老师风采,引导教师重德养德。

  (三)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提高教师教育质量

  构建适应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求、教师教育特色更加鲜明、规模和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显著提升的高水平、灵活开放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制定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标准,建立教师培训学分与教师管理结合机制,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高水平的教师培训基地,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培养越来越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四)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构建现代治理体系

  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畅通教师出口关。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科学设置教师职称结构比例以及不同学科、年级之间的职称等级。健全教师工资保障长效机制,保证教师工资水平稳步增长。改革绩效工资政策,大幅度提升教师工资绩效部分的比例。

  (五)创新“双师型”培养模式,提升职教教师实践能力

  构建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体系。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地方政府、高等学校、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四位一体”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模式,强化技能训练。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建立符合职业院校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